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6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时间:2025-12-11 10:16:27 点击:75次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

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522号)要求,为做好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 考生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 参加2026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简称“学测”),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详见下表,考生可在专业目录中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本年度招生计划10人,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元/年)

1

中医学

5年

5000

2

中西医临床医学

5年

5500

3

针灸推拿学

5年

4200

4

中医康复学

5年

5000

5

中医骨伤科学

5年

5000

6

4年

4000

7

康复治疗学

4年

5000

8

4年

4200

9

药物制剂

4年

4200

10

制药工程

4年

4000

11

4年

5000

12

中药资源与开发

4年

4500

13

中药制药

4年

5000

14

药物分析

4年

5000

15

生物技术

4年

5000

16

运动康复

4年

5000

17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4200

18

应用心理学

4年

4200

19

市场营销

4年

4000

20

医学信息工程

4年

5000

21

智能医学工程

4年

5000

22

医学影像技术

4年

4500

23

健康与医疗保障

4年

4500

注:各专业最终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3月1日至31日

    2. 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3. 注意事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

    审核时间:20264月1日至5月14日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结合报名材料,择优录取。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学校将按照拟录取名单在7月底至8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系统填报的收件地址与电话须准确有效)。

    如未完成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按规定参加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具体要求按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要求执行。

六、新生报到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研综合楼310室

    邮政编码:150040

    咨询电话:(86)451-82193621/82196562

    电子信箱:isa@hljucm.edu.cn

、其他

1.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2. 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本简章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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