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学金、助学贷款、奖学金时间:2018-04-08 16:24:35 点击:6881次

 

一、关于助学金

入学前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地方民政部门盖章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由地方民政部门出具相应的贫困证明。入学后提供此类证明,经学校认定后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信息库内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进行评选。

二、关于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校学生可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种,其中生源地贷款还分为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和其他类型生源地贷款等3种类型。

三、关于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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