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十年磨砺寒窗苦,金榜题名墨尚新”。祝贺你成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7级新生。为确保你能顺利入学报到,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准备。
一、报到时间:9月2日请持我校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按时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事先来函、电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一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馆。可由哈尔滨火车站前乘28路、101路或者81路公交车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站下车;在哈尔滨东站(三棵树站)可乘30路汽车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站下车。报到当天我校将在哈尔滨火车站前设立接待站为新生服务,新生可通过参与我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账号:hljzyydxtw)迎新专题(微驿站)的方式实时咨询入学接站事宜。家长在哈期间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三、档案关系:学籍档案由考生所在省(市)统一邮寄,如有个别省(市)需考生自带档案的,报到后交给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学生党组织关系转至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报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学生团组织关系随档案一并转至我校,如有个别省(市)需自己携带,报到后按学校规定时间持团员证到校团委注册。
四、户口迁移:黑龙江省新生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他省(市)考生的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报到期间户口未迁至学校视为自动放弃,在校就读期间不得再签,户口迁至学校的同学毕业前不可迁出。迁移户口的同学需准备:1.本人彩色一寸照片1张;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在空白处标注身高、体重、血型、联系电话);3.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4.入学通知书。为便于学籍电子注册及学历电子注册,请考生在录取后不要更改姓名。
五、缴纳费用:我校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的有关规定收费,学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
1.学费: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年按各专业学费标准交付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附后)。
2.住宿费:根据我校现有条件,学生住宿为6人/间,每人每年800元。
3.缴纳方式:
(1)建设银行批量扣款
学校为电子档案中有身份证号码的新生开办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储蓄卡及使用说明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同学们可于8月27日前将第一年学费与住宿费足额存入该卡,学校财务处将于上述时间后委托银行统一代收。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将用作在校期间交纳学费、住宿费、发放奖学金、助学金使用,请妥善保管。
(3)报到现场缴费
未能办理银行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款的同学,可在报到当天通过现金或银行卡刷卡进行缴费。
六、学生公寓: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报到后按指定房间、床号住宿。学校引进经省纤维检验局检查合格的厂家来校销售被服,同学们可自行购买。
七、学生饭卡:学校实行一卡通管理,一卡通包含食堂饭卡等功能。请于入学报到当天到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办理。
八、新生军训: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军训,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新生军训在开学初进行。
九、入学复查:学校将对新生的入学资格、报到手续、身份确认、加分政策材料、纸质档案、电子档案逐一对比,严格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将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对冒名顶替者、资格造假的考生将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招生体检标准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医疗保险:根据《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建议新生参加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660元,其中国家财政承担每人每年45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缴纳210元。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200元,自愿投保。
十一、困难资助:我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采取社会资助、勤工助学活动等多项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持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证明公章有“民政”字样),经学校审核后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即“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建议新生在生源地办理贷款事宜,详细内容请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亲爱的同学们,经过了十余载的学业夯基,今天你们终于昂首迈入了新的驿站,学校已经为你们的大学生活做好了准备,学校全体师生热烈欢迎你的到来,衷心祝愿同学们快乐、进步!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邮政编码:150040
报到期间联系电话:学生工作处 0451-82197044(报到咨询)
招生就业处 0451-82193406(录取咨询)